据澎湃新闻7月24日报道,7月22日晚,在一陕西师范大学新传学院往年本科毕业生微信群里,该校副教授王某某被指曾给其指导过的女毕业生发不雅照片。群主表示学校已经知晓并会联系当事人核查此事,学校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随后解散了该微信群。
当晚,澎湃新闻记者查阅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网,在“师资队伍——副教授”一栏找到了王某某的简介;7月23日,澎湃新闻再次查阅该校官网,发现王某某的简介已被撤下。
小玉(化名)曾是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数年前毕业,王某某是她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小玉称,当年在校期间,王某某曾向她讲述性生活细节,并以提供穿衣建议为由,触摸她的臀部等。她毕业工作后,王某某在微信上向她发送生殖器照片,并配有“我相信你是懂得欣赏的”之类的话语。此外,小玉还表示在2015年时,就有同学带着打印的聊天记录,找到陕师大校方举报王某某的性骚扰行为,然而最终不了了之。她此次揭露此事,一方面是想保护后面的学妹们,另一方面是想“让有类似经历的同学校友,知道她们不是孤单的,这个被伤害的经历也不是她们的错,不是(她们的)羞耻”。
7月24日,澎湃新闻向陕师大新传院一负责人求证此事,其表示:“学校正在严肃地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程序。”
陕西师范大学曾发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举报须知,其中提到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会按照规定受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举报。受理及举报范围包括陕西师范大学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和在校内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学校教师若有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属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举报工作流程包括受理登记、明确负责处理的机构或部门、检查举报内容并给予相应处理意见,以及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同时提倡实名举报,举报时应提供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情况,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于此类事件,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并进行严肃调查,以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校园的安全环境。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师生的教育,提高对性骚扰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以预防和处理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调查属实,应依法依规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以正校风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