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因“泄密案”或被判有罪 激动高喊:告我的人不会得逞
马英九6月份出庭图源:台媒
海外网7月12日电 12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结马英九被控“泄密”一案。判决结果显示,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全案确定。随后,马英九办公室发表声明称,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而时任台湾地区立法机构负责人的王金平则称,尊重司法判决。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12日,马英九办公室表示,对判决感到欣慰,认为结果不只攸关马英九个人清白,更让领导人在任内能安心依法治理台湾。
马办指出,马英九虽因此遭受各种无谓纠缠,但一路走来“捍卫司法独立,无怨无悔”。马英九办公室也再透过声明呼吁蔡英文当局,不要再延迟“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让“司法关说”(说情)走入历史,让台湾地区司法能更受到人民信任。
马办也批评,这件案子审理两年多来,检察官如同“最高法院”发回的判决所称,对马英九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事实为何,始终没说清楚,明显就是“先射箭再划靶”,为达到起诉马英九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费司法资源。
王金平(图源:联合新闻网)
“泄密案”的另一相关人、时任立法机构负责人的王金平回应判决结果称,尊重司法判决。至于怎么看马英九声明随后发表的声明,王金平表示,尊重马的看法。
12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一案。判决结果显示,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全案确定。马英九本案一审获判无罪,二审被判处4月徒刑,案件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更一审判决后将不得再上诉,因此全案无罪确定。
6月21日,台“高等法院”就马英九“泄密案”开庭辩论,马英九出庭严阵以待。据“中时电子报”消息,马英九在法庭内坚称自己无罪。
“高等法院”原判决指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晚间10时,假借台湾地区领导人职务上的权力,在寓所将“陈荣和财产来源不明案”、“柯建铭全民电通更一审无罪判决收判行程表”、“北院102声监续字第568号译文”、柯建铭个资和“检察总长”黄世铭口头报告内容,口头转述给时任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罗智强。去年5月,马英九被“高等法院”以“刑法”的“教唆泄密罪”以及“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之后,马英九表示他一定会上诉。
2019年1月,“最高法院”以四大理由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更审。马英九办公室当时表示,马英九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他争的不只是个人清白,更要争取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合理权限,不能被不当限制。(海外网 罗伊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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