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你的驾驶证,下车接受检查。
昨日21时30分左右
驾驶人任某在新开铺路被湘潭交警拦下。
随后,任某被带上长沙交警的警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检测
任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75毫克/100毫升
涉嫌醉驾
将进一步接受抽血检测
记者了解到,为保持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定期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
今晚,湘潭交警派出警力来到长沙,与长沙交警共同开展酒驾整治;与此同时,长沙交警派出警力到株洲与当地交警共同开展酒驾整治。
截至22时,在新开铺路整治点,共有5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其中两人涉嫌醉驾。
执法现场,任某从车上下来
走路晃晃悠悠,站都站不稳
他交代,自己饮酒后
从黑石铺一路开车到达这里
以为不会被查
“行动中,我们采取了分组方式,一名长沙交警与一名湘潭交警组成一个小组互相配合执法,对车辆进行滴水式放行,逐台进行检查。
通过这次异地交叉执法,我们也学习了一些长沙的酒驾查处经验。”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主任蔡小柯介绍。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赵登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都是危害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饮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赵登说。
来源: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琦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