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师案被告上诉是怎么回事?老师为人师表,但是有时候难免会因为自己的行为给学生造成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影响,其中好的坏的都有。但是有的学生会心怀怨恨,之后进行报复,这也提醒老师一定要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教育。
2018年河南的一名男子常仁尧在街上揽货了骑着电动车的20年前教授自己英语和自己的班主任老师,并且当街对于此进行殴打。并且常仁尧的朋友在旁边进行录视频,之后发布到朋友圈,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打老师案被告上诉
最终,该男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栾川县检方提起公诉。7月10日,该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常仁尧“借故生非,并录视频传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书显示,对于“当年遭受涉事教师辱骂殴打”的辩护意见,栾川县法院未采纳。
打老师案被告上诉
今日(18日),常仁尧辩护律师和家属表示,常仁尧认为量刑过重,已于7月10日宣判当日下午签订上诉状。辩护律师提供的刑事上诉状显示,上诉人认为,法院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如认定事实扩大化,把上诉人与张清林个人之间的恩怨定性为对全国老师的不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