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有效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小伙伴们,
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上榜,
你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上榜。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171Z1
违法时间:2019-4-8 13:34
违法地点:复元三路-浦东路与复元三路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HPA709
违法时间:2019-4-8 12:33
违法地点:泰山北路-泰山北路与神工路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Q589L
违法时间:2019-4-8 12:01
违法地点:武夷山路-武夷山路与深圳路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66Q13
违法时间:2019-4-8 11:54
违法地点:武夷山路-武夷山路与浦东路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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