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记者 戴曼曼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更大程度、更大便利地欢迎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这11条措施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发布的。
最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涵盖信用评级、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类别,以及涉及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和准入门槛、缩短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过渡期时间等方面。其中,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可以说新措施的发布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按下了“快进键”。
两项措施时间点提前
在已经公布的11条举措中,部分举措仍在制定阶段,而其他一些举措已经开始稳步推进中。羊城晚报记者留意到,已经开始推进的举措包括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从央行透露的信息来看,该事项已经稳步推进。据介绍,今年1月28日,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已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包含金融机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化产品以及境外主体债券在内的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这一举措则已经通过《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明确。银保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引进在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专长和国际影响力的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利于引入国际上资产管理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激发市场竞争活力,促进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银保监会将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银行加强与相关外资金融机构主动接触,持续鼓励和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做好引进外资工作。
金羊网记者留意到,11条举措中,其中两项的时间点得以提前。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以及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多项措施首次得到官方确认
值得留意的是,11条举措中,有不少则是首次通过官方渠道提出和确认,如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目前,我国养老金管理市场以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为主,规模和增长有限。而国内养老金管理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试点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方式,只有1家由建行设立的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
“允许外资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加主体类型,增强市场活力,引入成熟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银保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继续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方式,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做好养老金管理公司许可准入工作。
“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实力大大增强,银行业规模第一、股票、债券、保险规模都位居全球前列”,中国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我国有能力对外开放,从制度上已经做好了开放的准备和安排。
金羊网记者留意到,这并非年内首次密集公布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今年的5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出文件,公布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具体的新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实施。
“扩大和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需要遵循内外一致的原则”,董希淼认为,此次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更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向国际社会和外资机构发出了强烈的开放信号。
作者: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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