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志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志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魏志平在担任江门市恩平市委书记、江门市新会区委书记、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接、项目合作、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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