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实现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将有利于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形式之一,区域一体化常指打破区域内行政界限约束、促进要素流动,将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并根据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区位条件差异进行有机协调、分工配置的过程。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须在经济、制度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实现突破。港航一体化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重要一环,目前已在港航区域规划协作、港口资源整合、港航服务发展以及绿色港航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港航区域规划协作方面
长三角坚持以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港航业。市场化的经营方式能够有效激发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适当的政府引导则有利于行业更好发展。出台统一有效的区域港航发展规划和建立高效合理的区域港航协作机制将有助于政府发挥其引导职能,对促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区域规划陆续出台。长三角地区在区域规划上的探索起步较早,自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国家和地区陆续颁布了大量相关战略规划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但长三角在港航方面仍缺乏系统性的统一规划布局,区域内规划体系衔接存在一定不足;地方港航规划体系的顶层设计不健全,实施规划的牵头和协调主体不明确等。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此文件有望对长三角港航业发展做出更具体的统筹安排,引领长三角港航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
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长三角目前已形成多层级的区域合作机制,除了每年举行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外,还有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等。长三角在港航领域也建立了专门的协调机制,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成立的二十多年间综合协调长三角地区各主要港口规划,为区域港口航运企业健康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当前长三角区域内港口群仍存在一些无法协调的问题,如港口间的不合理竞争、重复建设和岸线利用粗放等。若要解决以上问题,可考虑在现有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基础上参照“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区域协调互动合作机制,建立长三角港航联席会议、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议执行等法定议事制度,构建长三角港航协作实质化合作平台。
二、港口资源整合方面
长三角区域内港口资源得天独厚,是长三角港航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基石。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了港口独立经营的意识,一方面有效激活了各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动力,巩固了长三角港航实力全国领先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导致地方本位主义盛行,阻碍了各类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其后果集中表现为港口资源利用不充分,港口同质化竞争严重以及各项合作难以有效落实等,进而阻碍长三角港航业进一步发展。因此,港口资源整合是必然趋势。
从整合的进程来看,长三角首先致力于省市内部的港口资源整合:上海港较早完成港口资源整合;浙江省在成立省港口集团的十多年间积累了丰富的整合经验,实现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一体化运作;江苏省港口集团成立不久,在充分借鉴以往经验的同时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省内港口资源整合;安徽省港口资源整合初具基础(如表1)。
但当前成立的省级港口集团均面临着“整而不合”的难题,港口资源优化程度不高;港口资源整合范围仅停留在行政区划内,省市间港口资源的实质性整合还未起步等。下一步在推动长三角港口资源整合上,浙沪以资本为纽带深化小洋山合作开发、上港集团推行长江战略以及长江经济带联盟等实践探索,为长三角跨区域港口合作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和条件。
表1 长三角区域省港口集团整合历程
资料来源: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整理。
三、港航服务发展方面
现代航运服务业是以现代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改造过的传统航运服务业与新兴航运服务业(如航运衍生品交易、船舶融资、邮轮旅游等)的总和,是所有围绕航运和海事活动而形成的服务产业。聚集大量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地区更是处于航运产业价值链上游,在国际港航业上拥有较高地位和话语权。作为衡量港口国际竞争力的另一重要指标,近年来长三角港口群逐步从基础设施建设转向航运服务能力提升。
上海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引领长三角航运要素集聚。上海率先启动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2009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将2020年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作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目标之一。此后上海致力于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涵盖船公司、航运金融、交易经纪、海事仲裁、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环节的航运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中远海运集团总部、上海国际海事亚洲技术合作中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船东协会等重点企业和功能性机构落户上海,中国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在沪正式运营。
江浙基础航运服务业布局支持长三角港航发展。以浙江为例,现已基本形成较好的基础航运服务布局,宁波舟山港以港口为物流枢纽的多式联运网络基本构建,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成功设立,船舶产业体系较为完备,保税燃油供应量全国名列前茅。浙江自贸试验区逐步推出的保税燃油料跨地区直供措施将在全国复制推广,直接为舟山以外地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保税燃料油。
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加快长三角港航一体化进程。自2013年长江航运信息资源整合和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已在船舶基本信息、航运经营业户信息、长江干线船舶位置信息、长江干线船舶配员信息、长江干线电子航道图信息(含三峡坝区河段)以及水位信息(含三峡坝区河段)等长江航运重要信息上初步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但当前长三角区域内港航信息资源共享仍停留在港口集团内部,港口间的互联互通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依托区域内国家级物流信息平台,未来长三角可就港航联动、港港联动的信息共享展开进一步探索,为长三角港航信息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绿色港航建设方面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绿色发展观念的日益深入,国内对航运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关注不断升级。在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背景下,长三角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头,推动长三角港航一体化也应坚持可持续发展。
在法规推动燃油低硫化、船舶燃油低硫化成为大势所趋的背景下,长三角率先启动核心港口区的减排工作,于2016年启动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联防联控建设已初见成效:由上海组合港管委办牵头两省一市的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成员扩充至30家单位,合作领域与内容进一步拓展;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开发多项监管新技术,加强船舶排放控制的监管;长三角区域内岸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区域内清洁能源动力船进一步推广,LNG加注站点有序布局。
但当前长三角港航业发展建设缺乏一套完善的生态港口评价指标体系,区域内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发展协调不足。近期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已对绿色航运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统筹规划,将引导长三角绿色港航建设。未来,随着更高的船舶排放标准、更强的岸电推广力度、集疏运体系的清洁化和智能化、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应用加强、绿色港口的区域标准化以及广泛的全球和区域合作,长三角港航业将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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