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碚区纪委监委对北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原负责人王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本单位退休人员补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王晗作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纪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处心积虑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王晗开除党籍处分,经北碚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北碚区委批准,给予王晗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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