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了
201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部分截图
根据工作方案
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
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
到我省粤东粤西粤北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
从事支教、支农(水利)
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为2年
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招募岗位继续向扶贫岗位倾斜,招募人员继续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
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积极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岗位纳入到“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范围。
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招募。
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6日8:00至5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陆专题网站注册,并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前,学生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各信息是否匹配,特别要对照《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量化测评标准表》涉及的九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2.审核时间: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齐全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展开资格审核工作。
3.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7日前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在网上审核确认,并将本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以及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在网上审核确认,并将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3)广东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网上审核确认,并将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4.各审核机构5月29日18:00停止网上审核,5月31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逾期系统将自动取消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有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黄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5622、37605455。
(三)资格复核
1.6月1日至6月6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信息是否匹配。
2.6月6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给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6月10日18:00前,收到短信通知的人员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确认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3.对按规定进行了个人确认的人员,系统将自动确定其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对个人明确放弃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人员,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1日,系统将对各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备选对象(查询到系统排第一位的可自行前往医院体检),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短信通知,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7日18:00前)按规定体检,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体检表》。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8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从排名第二位起依次确定备选对象。备选对象如已提供身体合格《体检表》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
若未提供《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4日18:00前)完成体检,如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送达《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5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
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先后排序和相关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 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1日至7月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详细公告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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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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