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随着项目的全面推进,不少居民体验到这个项目带来的好处:全面改善的居住环境,全力打造的幸福小城。但是,有些棚户区的改造却迟迟没有完工,竟是因为有人阻拦施工......
近日,在莘县燕塔街道后王楼村棚户区改造施工工地时,后王楼村民王某某阻拦施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严重扰乱了施工单位秩序。燕塔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将扰乱单位秩序的王某某行政拘留7日。
据了解,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
警方提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有合理诉求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恶意阻拦施工、扰乱单位秩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冲动过后,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建设美好莘县,人人有责。莘县警方呼吁群众积极配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工作,把这座小城建设得更加美好。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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