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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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省内事业单位法定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四级或三级岗位;
(三)完全符合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或各地区、各单位(部门)制定执行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四)申报业绩成果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后取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五)以上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与第二款“申报类别”要求不一致的,以第二款“申报类别”要求为准。
二、申报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特殊类。达到或经认定相当于我省B类以上人才的,可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跨级直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聘任年限限制。
(二)中小学教师统筹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改革要求,从2018年度开始,全省实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统筹评聘管理机制,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评聘和备案。各地区、各单位(部门)正常组织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条件的教师申报;对现聘在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教师一并组织填报附件1、附件3和附件5,由省人社厅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统计和备案,并在现聘三级岗位教师中择优选聘一定数量的二级岗位教师。
(三)复合型人才专项类。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与省内事业单位正式签订兼职协议,并在省内事业单位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取得突出业绩成果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认定荣誉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称号。
(四)正常申报类。除上述三类人员外,符合第一款“基本条件”规定的省内事业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逐级申报评聘。
三、申报数额
为进一步拓宽全省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和脱颖而出,经研究,本年度推荐申报不限定具体控制指标。原则上,各地区、各单位(部门)申报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竞聘人选总量均不得超过5人。申报推荐单位要依据本单位现聘任正高级岗位人员数量、岗位分级聘任结构以及人才队伍总体发展水平等,自主确定推荐数额,择优确定上报参评人选。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依据本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复合型人才须在兼职单位申报,并出具所属企业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受理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材料,择优确定推荐参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推荐上报程序。
(三)主管单位审定。各地区、省直各单位(部门)统筹开展所属区域内推荐工作,须对申报单位推荐数额及人选情况进行审定确认。市(州)和省扩权强县地区人选须报所属政府同意后,以各地区人社局名义上报。省直各主管单位(部门)和省属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单位直接推荐上报。
(四)评定确认。经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专门组建专家评定委员会开展岗位评定工作,对经评定通过人员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发文和聘任手续。
五、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须正式行文报送。
(二)《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1)和《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2)各3份(A4纸)。
(三)《2018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附件3)、《2018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附件4)、《2018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附件5)及《2018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一览表》(附件6)各1份,附电子版。
(四)为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任情况统计备案工作,结构化统计各类人才现聘在岗状态,各地区、各单位(部门)须一并填报《吉林省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统计表》(附件7)1份,附电子版。
(五)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内附职称证、身份证、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每个证明件须加盖公章),附报PDF格式电子版。
(六)填报材料需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人才优先”QQ工作群下载。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高质量。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有推荐人选出具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正在组织处理期内或由纪检监察部门明确限制申报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对违规推荐、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情况,一经核实,一律不予受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经省人社厅评定的受聘人员,各地区、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聘任手续,兑现相关待遇。
(四)2019年,省人社厅将全面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机制改革创新,按照管理权限,采取分类、随机、不定期评聘的方式,科学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
联 系 人:于 淼 史 宁
受理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
受理地点: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431-88668800 0431-8866770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30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版权归创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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