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加快推进年报工作。2019年1月份以来,榕江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州市场监管局年报工作要求,充分履行部门职责,持续抓好部署、宣传、指导、催报、督导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稳妥推进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市场主体年报率为13.52%,其中企业26.78%、个体工商户10.78%、农民专业合作社29.85%。
一、积极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方案,及时制发《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对年报公示工作的整体部署。二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动员全县各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年报,多方位切实保障年报工作稳妥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率。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公告、悬挂年报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市场主体自主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重要意义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引导辖区市场主体增强年报自主申报意识。二是通过QQ群、微信朋友圈、电视播报等渠道,发送年报提醒和宣传年报相关要求,切实扩大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三、强化通知催报,落实工作职责。一是采取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短信服务的方式,定期向未年报市场主体群发提示性短信,及时提醒其按时报送年报,截止目前累计发送短信提醒20000余条。二是结合各类专项治理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深入辖区市场发放《营业执照年报告知书》2000余份,面对面通知市场主体尽快报送年报。三是依托各级登记注册窗口,通过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市场主体发放宣传材料以及口头告知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四、加强督促指导,提升年报质量。一是充分依托基层分局的属地监管优势,组织辖区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宣讲会,组织辖区市场就年报过程中的填报要求、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和解读,提高辖区市场主体年报操作水平。二是加强年报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对干部职工年报业务进行指导,提升干部职工年报业务水平,做好年报工作的“服务员”,同时了解年报工作困难,协调解决年报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不给年报工作推进留瓶颈。(撰稿人:刘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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