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确定,我省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有10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今年山东规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且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测评结果与招生挂钩。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
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要在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学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切实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
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来源:大众日报·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