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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小兴从住建委官网获悉
多家物业公司因不良信息被曝光
大兴就有两家
北京开兴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
不仅要看地段、看价位、看户型
......
其实
物业也是至关重要的~
为督促物业企业积极整改群众关注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近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37家物业企业集中曝光,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曝光的主要问题包括:
1.未按要求开展“群众关注物业管理突出问题2.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3.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4.未整改存在的问题
5.未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或报修等问题
那么遇到这些问题企业如何处理呢?
以上问题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均责令涉事企业整改,不良信息将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等工作中的重要依据。相关公示结果,市民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网首页,进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看。
小区是大家生活的地方
每天进出电梯或走在小区里
你注意过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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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可能要问了
小区里的广告跟我有什么关系?
小兴要告诉你的是:
物业用小区公共区域打广告,需要经过业主你的同意,而广告收益,也该归业主所有。
这可是有法律依据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73条规定,小区建筑区规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停车费、公共地出租的租金、共有房屋出租的租金,也包括电梯广告收入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来源: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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