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
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
对自身和他人的保护;
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守卫,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一些行人在出行过程中,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以及跨越护栏或其他交通设施等交通陋习时常出现,严重影响了自身出行安全以及道路交通秩序。自4月10日起,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组织警力,对全市范围内行人不走斑马线、行人闯红灯、行人随意翻越护栏等不文明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进行曝光。
针对行人的重点违法为有:
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横穿道路;
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4.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
(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行人的路边行走。
(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
(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5)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列队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列队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6)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不准穿越、倚做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休息和摆摊设点。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不是一句口号,它实实在在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不仅要驾驶员要注重细节、文明驾驶,更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遵守。斑马线上见文明,斑马线是机动车的底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下面我们来看看行人不走斑马线产生危害的案例。
这些血一样的教训,历历在目,过马路不随意,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直播宣传”:4月10日起,针对行人随意横穿街道、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利用公众号、现场直播执法的形式进行曝光,扩大影响力和震慑力。
此外,对于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交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细节关乎生命,生命不能从头再来
来源:嘉峪关市公安交警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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