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坦洲镇“6·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6月26日下午,南区召开消防安全“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区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三小场所”巡查专项行动,清查“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情况,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情况零容忍,要全部依法顶格处理,绝不手软;同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集中整治时间、充实整治力量、突出整治重点,对“三小场所”各类火灾隐患,发现一例立即清理一例,坚决杜绝“三小场所”违规住人,防止火灾发生。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会议结束后
区党政领导率相关部门对区内“三小场所”进行清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请认真体会!
最后,跟大家普及一下“三小”场所的六不准:
tips
①不准在“三小场所”内搭建阁楼;
②“三小场所”禁止住人;
④不准超量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中山南区编辑部
编辑:卢思婷
责编:曾珺
总编审:王小龙
来源: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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