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本月起不再招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对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解释,第二学士学位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况,以及我国人才结构实际,提出的一种应急性人才培养渠道。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对于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设立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获得多个只发一个证书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
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各省应制定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的审批细则,从严审批管理。
同时,《办法》规定,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此外,《办法》提出,要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原则上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并定期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需明确授予程序
《办法》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对于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应在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主要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
对于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进行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审核结果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批准。
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为强化授予学士学位程序、标准的要求,《办法》提出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学士学位,并分别作出规定。
什么是第二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待遇等同于研究生。不过,自2005年以来,研究生人数突破百万,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趋势放缓。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区别是什么?
双学位是学校自发行为,大学在读修得,不被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承认,只做参考,学历层次仍属本科。毕业证由学校自行设计颁发。
辅修专业,即使颁发两证,也仅等同于双学位;由于不受教育部门审批,混证现象同样繁多。学子须要留心。
第二学士如何被取消
一方面,第二学士学位的发展陷入“鸡肋”,在人才市场上优势不再,甚至遇冷。一些毕业生将第二学士学位当作敲门砖,认为“1+1”大于2,但对于一些用人单位,“1+1”却小于2。“在硕士满把抓的今天,即便是拥有两个本科学位,也不如一个硕士学位有吸引力。”
另一方面,第二学士学位存在的乱象,也让本来含金量颇高的这一纸证书变了味。媒体曾经曝光,一些高校开放了第二学士学位,只要具备任何高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就可申请,最后拿到该校的学位证。
本月起,高校第二学士不再招生!高校大学生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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