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应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和深圳市保安协会有关领导参加了 “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标准”座谈会。市采购中心工程服务部部长刘新国,副部长谭国明,市保安协会常务副会长唐耀恩,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副处长黄俊杰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唐耀恩副会长对深圳市保安服务项目采购评标专家和《政府招标文件通用类(2019年修订版)》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针对部分会员单位提出的评标专家对护卫方案有偏向性评分情况,反映了大部分评标专家缺乏保安行业专业技术知识,导致评标未能真实反映出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与方案实施的实际性,无法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影响采购市场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为此,建议由市采购办、采购中心、市公安局保安处及协会在我市保安行业中挑选品行好,有责任心且具有行业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保安服务项目评标专家库。二是目前评标的价格权重比率按市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0%执行,但评标价格计算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执行,创造了恶性竞争空间。对此,建议价格权重比率调整为10%后,结合财政部87号令评标价格计算方式执行,可有效控制低价竞争,响应国家质量建设号召,打造行业工匠精神。三是保安服务项目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模块不适用于人力服务项目,建议取消该模块分值;四是建议扩大同类业绩范围,并结合保安服务类大项、合同金额大小等情况制定防止偏向性评分条款,让中小企业或无相关项目执行经验的企业有更多与大型企业竞争的机会,更好地为市场引进新鲜血液,促进行业进步。唐耀恩同志表示,进一步完善采购模块,既保障了供应方及采购方权益,也保障了保安服务市场的规范性。
深圳市采购中心工程服务部副部长谭国明提出,要优先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建议将协会最低成本价测算作为采购价格参考。对此,采购中心刘新国部长表示认同,他认为,保安服务项目是全市采购中心的重要模块,招标文件模板将根据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同时采购中心将委托协会或保安处行使行业招标抽查及事后服务履约监督,对低价中标并未能履约的单位,采购中心将列入诚信档案。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保安管理处副处长黄俊杰表示,全市保安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从行业立法、最低成本价标准、采购价格权重比率及价格计算方式等监管模式着手,严加管控,并将行政处罚,企业违规约谈列入招标的扣分项及诚信档案,对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深圳保安服务品牌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的座谈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参会各方取得了以下共识:一是采购中心、采购办将协同协会、保安处尽快落实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模板的完善。二是招标价格权重比率及价格计算方式统一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有合理性。三是采取前端严控最低价格标准,事后严查中标单位履约服务反馈的全方位监督模式。本文来源深圳保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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