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生活报记者接到多位哈尔滨市民反映,自己家附近的工地有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为此,记者兵分多路进行了走访。
地点一:哈市金江悦
2日清晨5时许,记者根据市民反映,来到哈市松北区中源大道江安街与龙川路交口处。
还未到6点,但这处在锦绣家园小区街对面的金江悦工地已经开始施工,水泥罐车不时往来穿梭,还有更多工人陆续进场。附近居民告诉记者:“现在不连夜施工了,但他们就是亮天很早就开始施工了,确实有点扰民。”
地点二:哈市大正莅江二期臻园
2日清晨5时许,记者根据市民反映,来到江安街的大正莅江二期臻园的施工工地。
不到6点,塔吊就已经开始吊起一捆木材,开始吊装作业。记者向工地对面的红星威尼斯小区居民了解到,“大正莅江二期臻园工地之前在浇筑阶段,经常连夜施工,噪音很大,最近是偶尔亮天后施工,也是不到6点就开始施工。睡眠不好的老人,很容易被吵醒了。”
地点三:哈市桦树街地铁站附近
近日,有市民向生活报记者反映,哈市道外区桦树街地铁站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夜晚施工作业,噪音扰民,让人难以入睡。
1日22时10分,记者来到桦树街地铁站附近的该处建筑工地,这里依然在施工,机器的轰鸣声很响。记者在施工大门上看到,施工单位是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施工已经进入混凝土浇筑期,每天晚上都要在凌晨或者次日五六点钟才能休息,有时甚至24小时连续作业。
相关规定链接
《哈尔滨市2019年扰民噪声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哈尔滨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化管理规定》
在居民居住区内的施工现场,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但抢险、抢修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的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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