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16时30分,气温35℃,高新区机器人小镇项目的建筑工人正在烈日下施工。(记者罗韬 摄)
7月23日16时30分,气温35℃,高新区机器人小镇项目的建筑工人正在烈日下施工。(记者 罗韬 摄)
湘潭在线7月2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 实习生 杨冰玉)未来数天,晴热高温天气将在湘潭市唱“主角”,有一项福利也如期而至。根据相关规定,从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应向劳动者连续3个月发放高温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湘潭市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如何?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规定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月、8月、9月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湘潭的夏季高温津贴仍按照往年标准发放,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现象
高温津贴落实情况参差不齐
提到高温津贴,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高温环境下户外作业的环卫工人。
7月22日上午,火热的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睛,记者在岳塘区湘潭大道附近见到环卫工人王大姐时,她正在路边清扫垃圾,身上几乎“全副武装”,冰袖、遮阳帽等一样不少,据她介绍这都是上级部门统一发放。王大姐表示,每年的高温津贴都会按时发放,没有出现克扣现象,“并且还会有人不时地送来矿泉水、绿豆汤等降暑物品。”对于高温津贴这方面,她表示非常满意。
随后记者采访了多名环卫工人,均表示高温津贴能按时进账。
“高温津贴?绿豆沙和西瓜算吗?” 当天下午4时许,在岳塘区福星路附近一建筑工地上,正在装卸建筑材料的李师傅说,他在工地上干活五六年,没真正领到过高温津贴,工地上的高温福利就是绿豆汤、西瓜和矿泉水。旁边的4名工人同样称没领到过。据他们介绍,他们是在包工头手下做事的,每次都是包工头按工作天数结算工资,“施工企业有没有发给包工头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确实没领过这笔钱。”
而在雨湖区熙春路一处施工现场,当记者问及是否有高温津贴时,一名工人细声地说了句“没有”,其他4名工人则没有任何回应。
记者调查发现,湘潭市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施工单位的确存在不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除了工地承包商或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缺乏主动意识之外,一些工人也认为,他们本身流动性大,而且是按时计件核算工资,他们也更希望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因此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没有向老板讨要高温津贴的想法。
对此,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湘潭市企事业单位在及时足额发放固定员工的高温津贴上做得比较到位,但流动性相对较大的农民工,以及中小微非公企业在这一块,基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注意
除了高温津贴,这些劳动保护也必须有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除了发放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做好劳动防护,比如为劳动者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等工作设备、物品及药品等等。在工作时间安排上,按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5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高温作业下的必要工作条件,甚至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设施或高温防护条件下冒险作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工作指令。
炎炎夏日,也有员工因高温工作而中暑病倒。据介绍,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一旦中暑,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维权意识不足等原因,该部门近几年都未受理过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案例。“天气炎热的时节,我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也会着重对全市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规定和相关措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该负责人说,用人单位如不按规定落实防暑降温规定和措施的,劳动者可以拨打12351(工会监督维权热线)、58523537(劳动部门监督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查实后,对未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规定或者未发放高温津贴的单位,他们将现场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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