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22时55分,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了6.0级地震。当地政府、消防、公安、医疗等国家应急力量行动迅速,全国人民心系灾区,祈愿灾区人民渡过难关,但网上也出现了个别另类恶毒的声音。
6月17日晚23时17分许,微信群开始大量传播一名为“姚梦菲”的网民朋友圈截图,截图内容为四川宜宾地震的官方通报并配有诅咒辱骂文字“祈祷宜宾的都死光”。
当晚24时许,大庆微博网民“姚梦菲”相继接到全国各地网民打来的谴责、辱骂电话和信息,虽姚梦菲本人逐一澄清事实,信息并非其本人发布,但仍有网民不断通过电话和信息对姚梦菲及家人进行谴责和辱骂。
18日上午姚梦非本人到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分局报案并主动说明情况。
大庆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互联网上发现该信息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经多方调查工作,现已查清,在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诅咒辱骂四川宜宾地震受灾群众的网民真实身份,并非大庆微博网民“姚梦菲”,大庆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已通报网民“姚梦菲”居住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一是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灾难面前,如果不能贡献一份爱心和力量,至少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
二是大量网民出于义愤对微信网民“姚梦非”进行人肉并谴责,但网络信息错误指向了大庆微博网民“姚梦菲”,大庆微博网民“姚梦菲”在莫名其妙中遭到了网络暴力。那我们就要再了解下网络暴力。
首先,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针对网络暴力,我国在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旳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
一、收集证据线索:
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个入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入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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