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工程建设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展,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2019年10月底前
建成527套ETC门架系统,完成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建ETC车道数。
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浙闽省界、黄衢南高速公路浙皖省界、龙浦高速公路浙闽省界匝道收费站。
2019年12月底前
拆除全省高速公路15个省界收费站正线范围内收费设施,完成部省系统联调联试,具备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同步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12月底前完成入口称重设备安装,实现称重检测数据与收费车道系统联动。
新发展ETC用户750万户以上,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完成42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设备安装,实施称重检测,入口货车超限超载率低于2%。
浙江将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
目前,省内12家高速公路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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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安装服务网点
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同时,浙江还将组织合作发行单位与保险、电信运营商等的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邮政服务网点、行政服务大厅、汽车4S店及维修厂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
组织升级ETC发行系统,7月底前实现ETC互联网发行,支持用户自行注册、自助安装。
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7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12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完成客运车辆、租赁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ETC。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
推动汽车预置安装,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加大ETC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
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完善ETC发行服务
6月中旬前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为办理车辆安装ETC提供便利。10月底前完成与全国ETC客户服务系统联网,实现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
拓展ETC应用服务
加快推进ETC在公共停车场及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的停车场所应用,鼓励公共停车场对ETC车辆实行停车费优惠。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大型交通枢纽停车场ETC服务全覆盖。
此外,浙江还要调整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10月底前清理规范涉及停车查验、影响公平和效率的通行费减免政策。按照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原则,科学测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国家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1月1日起在高速公路运行的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同时,完善信用体系,对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丨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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