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文中提到,18年及以前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工程师或经济师,18年以后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工程师,18年以后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可聘助理工程师。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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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附件: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46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部分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除了北京,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浙江、海南、陕西、江苏、河南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可以直聘为工程师,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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