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终于有最新进展了,真凶赵志红被判死刑,他在10年期间连续强奸13人,还杀死10人,种种恶劣行为简直是让人恨之痒痒。呼格案真凶死刑,那么“一案两凶”背后原因是什么?另外一个真凶到底是谁,为什么赵志红没有说出另外一个凶手?
呼格案真凶死刑
呼格案“一案两凶”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赵志红没有供出另外一个真凶,最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判赵志红为死刑。根据了解到,赵志红在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
呼格案真凶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呼格案真凶死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