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入选名单,共有依托47所高校的基地拟入选,包括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和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山西大学作为地方高校成功入选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
认定名单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组织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教育部决定认定清华大学等47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方案。高校是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围绕《办法》明确的建设目标,完善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细化基地工作方案,进一步凝练各项重点任务、示范任务的分工和进度安排,将基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落到实处。
2.加强资源统筹,强化支撑保障。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源统筹配置,强化在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经费、服务场地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
3.抓好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指导。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委教育司(局)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的指导,要加快完善本地或本部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规,在基地落实落细,支持和推动高校探索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区域特色的改革政策,同时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建设过程的监督与检查,规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积极探索机构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有效机制。
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信息来源于青塔和网络
编辑丨孙晓凡 杜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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