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款保障类产品引发讨论最多,相互宝若称第二,那么似乎没有其他产品敢称第一。自诞生以来,相互宝经历了九天千万人加入的火爆,也经历了潮水般涌来的质疑,并最终改掉原本的“相互保”之名,转型为互助计划。
尽管如此,相互宝所引发的争议远远没有结束,3月26日首例赔审案件上线所引发的超过25万“赔审员”大讨论,4月10日存量用户首度突破5000万,4月12日信美因相互保被银保监会处罚93万,4月21日女孩脑部重创被拒赔到如今的“老年版相互宝”……可以预见的是,从相互保到相互宝,一个保险互助的蜕变涅槃之路将注定坎坷。
近日,一个癌症患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发文控诉相互宝“四宗罪”,岛叔将文章整理后刊登如下,希望这一呼声得到支付宝的重视,以便更好的改进产品设计本身造福更多的患者和社会:
我是一名癌症患者,2019年4月5号在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做病理活检,确诊为“宫颈乳头状鳞状细胞癌”。后来入院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做了病理会诊,结果一样。此后在4月11日做了宫颈癌根治术,术后病理依然显示为:宫颈内生浸润型中分化鳞癌。
术后恢复后于4月26号出院。出院后,因为需要巩固治疗,先后两次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住院进行化疗,现在在家休息中。
在这次患癌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苦,我也得到了很多亲朋好友的帮助和关爱。虽然现在因为化疗的原因头发掉光了,双脚发麻,术后刀口还没完全恢复,肚子还会隐隐做痛,但是好在身体一直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而在生病之前我买的两份保险(此处纠正:相互宝不是保险),也让我体验到了人间的冷暖。
一份是阳光人寿的重大疾病险,还有一份是支付宝的相互宝。在4月5号确诊当天我分别给阳光人寿和支付宝的客服打电话报案,在4月10号,阳光人寿的理赔人员带了一束鲜花来医院做了理赔调查,把住院病例拍了一下,同时还拍了我住院的情形,以及身份证和诊断证明等。4月15号,我的理赔金额就到账了。
我之所以说阳光人寿的理赔流程不是为了给他做广告,而是为了跟下面的相互宝作对比。
一宗罪:故意增加理赔难度,拖延时间
一开始我把诊断证明包括病理资料提供给相互宝的时候,相互宝客服一直说,我的资料不全不能立案,必须要出院以后有出院小结才可以。
在相互宝的宣传页面,标注的是只要确诊是100种重大疾病就可以,按照常人理解就是确诊疾病了就可以理赔了。我当时在医院,因为医生说后续还有化疗,我也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出院,因此打了好几个电话问他们:是不是3个月不出院就不能立案?客服一直回答:必须要有出院小结。
这是相互宝的第一宗罪,故意增加理赔难度,拖延时间。
后来出院后,按照相互宝的要求提交完所有资料,并且打了N次电话后,理赔调查人员才上门调查。在问了很多问题之后,理赔调查人员提出要把我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原件拿走做理赔调查,而这一点我不赞同。
当时打电话问相互宝客服,核实调查人员身份的时候,客服居然回答他们也不知道是哪个公司哪个人在做这个理赔调查,如果想知道必须3个工作日以后。此外,我问相互宝,如果调查人员把我的这些原件拿走,产生法律上的风险,相互宝负责吗?客服回答是:他们负责。看来相互宝是知道他们理赔人员是怎么调查的,而且当时理赔人员说:如果不借给他们,就会影响我的理赔。
无奈之下,我只好让他们把我的身份证、医保卡的原件拿走了整整一天。虽然当时让相互宝工作人员把工作证押给了我,并且还打了个借条,但是我依然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因为我个人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工作人员都有,而这些风险都让我们这些得了癌症还急需这笔救命钱的人来承担。
这是相互宝的第二宗罪,理赔过程无理要求,增加病人风险。
三宗罪:无限制拖延
5月15号,在相互宝理赔人员上门过了几天之后,我给理赔人员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他已经在5月16号把我的调查资料上传给相互宝了。但直到现在,在我打电话的不断催促中,相互宝回复一直是:案件正在审核中。具体什么时候审核完?不知道;下面还需要多少流程?也不知道。而这笔救命的钱什么时候能到账还是不知道,没有任何的时间限制。
这就是相互宝第三宗罪:无限制拖延。
好在我还算早期癌症患者,做完手术没有转移,那此时我想请问相互宝,如果是急症病人,或者是癌症晚期患者,是不是救命钱你们要拖成棺材钱,甚至连棺材钱也等不到了。
本来以为我只是个例,后来在相互宝的公示病例中我发现好多2月都已经确诊是大病重疾的病人,而直到6月份才公示,甚至还有一个1月份确诊的也是6月才公示。按照相互宝的流程,公示完还有什么步骤,我不知道,钱最终什么时候能到账我也不知道,能确定的就是,一个大病患者确诊整整4个多月了,相互宝却还在公示当中,何时理赔不知道。
期间,我打了保监会投诉电话,保监会说不属于商业保险,让打银监会电话,银监会又让打上海银监会电话,投诉的结果就是,转到支付宝,然后客服回复:请耐心等待,我们已经加急处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能处理完,她也不知道。
四宗罪:虚假宣传
有一次,支付宝95188的客服说:我们和其他保险不一样,还有12月份的到现在还没理赔。但你现在点开支付宝,相互宝还在蚂蚁保险里面售卖,我想请问支付宝,既然不是保险,为什么当作保险来宣传?这就是相互宝第四宗罪:虚假宣传。
而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章还有个原因,相互宝又推出“老年版的相互宝”了,这明摆了坑完年轻人又坑老年人。在我住院化疗期间遇到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凡是得癌症的基本都是晚期,根本无法手术治疗,只能靠化疗来挽救生命。
而晚期癌症病人的生存期限都是以周来计算,但按照相互宝的理赔程序,快了也得3个月,慢了更是遥遥无期,癌症老人的这笔救命钱谁来保证?而且相互宝宣传的页面很简单,门槛看似很低,但是理赔的时候程序复杂,门槛高,如果老年人再有个什么慢性病,很容易就被相互宝当做借口拒赔了,这等于给癌症病人和家庭伤口上又捅了一刀,我们看似给自己买了一份希望,最后得到可能是冷漠或者绝望。
此外,当理赔存在歧义没有通过的时候,相互宝还推出了“陪审团”制度,意思就是当陪审团的人支持一半以上才可以给予理赔,而低于一半的通过率就不给予赔偿。看似公平合理,但是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些陪审员都是来自于购买了相互宝的人,如果理赔通过,就要多扣他们的钱,陪审团成员是和申请的患者促进在利益冲突的。
那么请问相互宝,你是如何保证每个人都是公正公平的?在这样的立场之下,如何保证每个人的人性都是善良的?更何况这些陪审团成员都不是专业的保险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保险培训,他们又如何保证这个结果的客观公正?这就是为什么相互宝因为理赔案件被屡屡曝光的原因。
最后,我真诚的问下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宝究竟归哪个部门管理?从开始发行到宣传到理赔的各个环节,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而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利益,得了大病之后,谁能来保证我们及时得到我们的“救命钱”?
01
从相互保到更名为相互宝,一字之差,天壤地别。改名之后的相互宝已非保险,而成了一项网络互助计划。
其互助计划中终止机制条款:出现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导致相互宝无法存续;我们停止相互宝服务——以上任一情形,蚂蚁金服都有权终止“相互宝”。尤其是第二条,这是一个随时都能被终止的互助计划!
正如这位癌症患者所控诉的,“网络互助”的运行一直处于监管空白之中,运行模式也颇受诟病。4月19日,人民日报谈“网络互助”:平台须主动亮家底,拿出明白账。文章表示,目前网络互助组织归口在民政部门,但很多互助平台的运营模式,早已超出传统的筹资、募捐等界限,属于精算等保险专业范畴。有必要强化对“网络互助”管理的顶层设计,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使之成为提高居民福祉、完善社会治理的得力手段。
而“相互宝”走红的折射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中国社会现实,那就是重大疾病已经成为导致千千万万个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巨大风险隐患。2016年,据时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透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统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患大病的和患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疾病负担重”。
人社部信息显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但医保、社保主要覆盖基础医疗需求,大病重疾对于普通人来说,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全国因病返贫占贫困人口的40%左右。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购买健康险的群体仅占6.7%。
虽然相互宝和保险设计理念基本相通,都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但仍然无法取代传统保险。相互宝只是对传统保险业的一种补充,而非替代品。也如蚂蚁金服保险事业部总裁尹铭所言,“相互宝并不能替代现有的重大疾病险”。
02
互助计划和保险有什么区别
互助平台并没有对互助项目兜底,在《行动公约》里,岛叔看到了其他无法顺利获得互助的情况:有可能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影响,而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由于技术、网络等原因导致会员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数量低于20万人时,有权终止本项目。
互助计划有一句特别提示:会员对其他患病会员的分摊是一种单向赠予行为,尽管存在会员公约等约束机制,但并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其次,理赔服务不同。
互助平台很少公开提到这样一笔费用:如果发起求助,需要提前交2500--4000元的调查费。不管求助项目通不通过,这笔钱都是不会退还的。
审核通过后,还得把我们的个人情况和隐私在平台公示7天,其他会员可以在这段时间提出质疑,而保险所有的理赔都是隐私保密的。
然后,保障成本不同。
互助计划只是看起来门槛很低,但是需要长期缴费,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而保险都是经过依据各种历史数据,严密的精算后,提交银保监会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销售的,所以整个产品精算体系并不相同。
最后是运营监管不同。
同样很多互助平台的主体都是网络科技公司,对股东和资金等都是没有具体太多要求的。仅过去2年时间,就有数十家互助平台倒闭。
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在成立之初就已经银保监会严格把关,不仅对成立的股东和资金有严格要求,在保险法的规范下,通过偿付能力的实时监管和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公司能持续运作。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确有部分患者拿到了10 万、20万的互助金,相信对这些人来说,是有很大帮助的。
03
不要总带着“保险”的有色眼镜
陈述上面这些风险点,并不是想造成大家的困扰,只是希望大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至于要不要参加,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定就好。
其实保险和互助本身就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我们把保费交给保险公司统一管理,一旦有人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保险公司就会把这笔钱给到符合帮助的其他人,本质上也是分摊风险的一种形式。
而且现在保险产品特别多,价格也并不是非常贵,无论家庭条件如何,都可以选择相应的保险获得保障。
相互宝本身已不是保险,我们不能总是拿它和保险一概而论,更不能带着“保险”的有色眼镜去看待它。
这一件件争议巨大的案件不应该成为相互宝的笑话或者是责难,恰恰相反,它是相互宝种子的养料,滋润这个互助计划慢慢完善成长,甚至是对保险领域认知的促进。这样一个有7000多万人加入的互助计划,这个拥有绝对群众信任的平台,希望走得更远,更好,才能真正帮到更多的人。
THE END
文:保险岛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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