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双鸭山检察在线”(shuangyashanjiancha)
双鸭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
一起28年前枪杀四人特大命案
报捕当日就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1991年12月8日保卫科干事张子玉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持枪连杀四人、重伤一人后持枪潜逃,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多年来一直在追捕,并且在全省、全国都下发了通缉令,截止目前,已潜逃28年。
2019年4月9日,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地铁站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经带到公安机关询问、通过科技手段辨认,确定该名男子系1991年12月8日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持枪杀害四人、重伤一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子玉。在双鸭山市公安机关赶赴广州的同时,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第一时间到广州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犯罪嫌疑人张子玉逃跑28年之久,到案后,拒不供述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藏枪地点,认定其身份对本案有着重要的意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搜集其身份的证据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公安机关针对其身份确定、逃跑经过、枪弹同一性鉴定等方面提出了三十余项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在检察机关提出的侦查方向下调查取证,为确定此案犯身份及作案经过补强了证据,达到了批准逮捕的标准。
5月9日,在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当日,检察机关即下达了批捕决定书,为还被害人公道、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下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从证据方面引导侦查,以便此案顺利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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