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作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司机的个体形象,直接展示了一座城市的形象、城市的态度、魅力和风范,标志着一座城市文明的“尺度”。
然而,少数出租车不文明的经营行为,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象山城市文明的形象。
针对群众反映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强行拼客、高收费等现象,象山运管排兵布阵,对县客运中心、汽车东站、石浦汽车东站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引导出租车司机合法合规,文明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拒载、绕道、中途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月份以来,象山运管出动检查人员172人次,检查出租车135辆次,查处拼载、议价、不打表等违规经营出租车12辆。
案例1
乘客来电投诉,1月10日23时30分左右乘坐出租车浙BT9**4,司机未事先征询意见中途停车又搭载了一名乘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出租车司机被处500元罚款,从业资格证扣10分。
案例2
有市民反映1月28日20时左右,他乘坐浙BT9**7出租车从东谷湖到大白象,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9元,司机实际收取15元。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出租司机作出300元的罚款,从业资格证扣5分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3
1月3日13时22分左右,象山运管执法人员在查看县客运中心地段监控时发现,浙BT9**0出租车在客运中心广场开元曼居宾馆门口侯客,而该区域为非指定的侯客区。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执法人员依法对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从业资格证扣5分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在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同时,象山运管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对违规经营、无证经营车辆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对违规驾驶员和提供服务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处罚。春运以来,查处非法网约车11辆。
但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场持久的、艰难的“战斗”。
下阶段,象山运管将继续强化重点区域违章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出租车投诉处理力度、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监管,通过充分发挥强强联合、齐抓共管的作用,进一步破解执法难题,构建长效机制,引导象山出租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象山运管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车牌号、上下车的时间地点等,并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运管部门将及时跟进处理并予以反馈。
象山作为文明城市、旅游城市
绝不允许个别“害群之马”往脸上抹黑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为安全、便捷、温馨、诚信的出行环境共同努力!
来源 象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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