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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上饶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信州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这名公安局长可谓贪、色、赌俱全,并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而且,根据此前的公开报道,其年龄也前后不一。
祝少敏,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江西玉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履 历
1993年8月,任上饶地区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1994年9月,任上饶地区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科员;
2000年12月,任上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
2001年12月,任上饶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2004年3月,任上饶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5年10月,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副政委、副局长;
2006年4月,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政委、副局长;
2006年6月,任上饶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处长;
2010年11月,任婺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7月,任信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2月,起任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10月13日,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9年1月,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对上饶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少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少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信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显示,祝少敏,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江西玉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多处信息源显示,祝少敏出生于1972年8月,但上饶市委组织部2010年9月1日的一份“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却显示:“祝少敏,男,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处长,拟任婺源县政府副县长。”这份“公示”分别刊登在当天的“上饶之窗”网站和第二天的《上饶日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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