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报名要求
(一)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 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南京市以外工作(含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拆迁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关于特殊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智障儿童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上述儿童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以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各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二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5月11日至12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子女报名登记手续,代招的先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后期根据代招学校的学额情况和学生家庭户籍、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人民小学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自2016年秋季起暂停招生,人民小学原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户口在2019年5月6日前已迁入本施教区)由南京审计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江浦实验小学滨江分校、江浦实验小学代招(人民小学原施教区不变,待新校建成后根据规划再行确定)。旭辉银城白马澜山小区现属新世纪小学施教区,在浦口区实验学校、江浦实验小学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代招该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浦口区永宁中学小学部从一年级起开班,施教区见附件3。
三
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南京苏杰学校小学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由学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招生。2019年民办小学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招生,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选报2所民办小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积极推进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小学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四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日6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后,义务教育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5月7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8日9:00至5月12日12:00,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晚22:00至次日9:00,系统维护停止报名);5月14日至5月20日,民办小学报名确认。
5月11日至12日,全区统一组织公办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5月7日起,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幼升小”将开通,届时请关注浦口区门户网站部门街道栏目下的教育局页面:http://www.pukou.gov.cn/bmjd/zfzcbm/jyj/。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先在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进行现场审核,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信息见附件4)。
5月24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其电脑派位计划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计划。
5月25日至26日,民办小学集中组织自主招生。
6月2日至3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民办学校、热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进行电脑派位。
6月23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五
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58187315 5888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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