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做文明公民!
移风易俗、旅游篇
移风易俗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城乡居民应当文明办理喜庆事宜,倡导勤俭节约,避免攀比和铺张浪费。殡葬、祭扫活动应当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
旅游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尊重英雄人物和历史文化名人;爱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旅游设施;服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
交通出行篇
在交通出行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遇有突发事件,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
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在拥堵、缓行路段互相礼让,按顺序通行;低速通过积水路段,防止积水溅起、妨碍他人;礼让、避让行人;主动让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和其他有紧急情况的车辆;停车入位,有序停放。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帮助行走不便的行人及时安全通过。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应当先下后上,上下楼梯应当靠右侧通行。
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应当爱护车辆及设施,使用后规范有序停放。
社区生活篇
在社区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城乡居民应当遵守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团结和睦、邻里互助、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维护社区公共环境,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饲养犬只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
饲养其他动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所养动物,保持环境卫生,避免干扰他人生活。
一图读懂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负面清单”
来源:文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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