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萧剑
随着赵海佳被抓获归案,一起以“以房养老”为名,诈骗十七位老人的惊人大案浮出水面
北京市的倪兆礼、曹可夫妇,均已年近八旬。他们原本在海淀区有一套价值数百万的住房,如今却要面临无家可归的凄凉晚景,这是为什么? \\
诱饵:抵押房产连环理财
2015年4月的一天早晨,79岁的倪兆礼去海淀区一公园遛弯,遇见正在晨练的朱峰。朱峰看上去比较阳光帅气,与倪兆礼在公园绿道上经常相遇。他总是礼貌地打个招呼:“老伯,早啊!”有时两人也寒暄几句,朱峰自我介绍是中安公司的理财经理。这天,朱峰向倪兆礼说:“公司今天有一个‘以房养老’的课程,老伯不妨去听听,权当是帮我一个忙。”倪兆礼当即答应。
倪兆礼的老伴曹可也已78岁。他们的儿子在美国定居多年,曾数次提出把老两口接过去生活,倪兆礼夫妇不愿意。随着老伴身体状况日益欠佳,家里请了全日制保姆,生活开支也跟着增多。倪兆礼早就听闻有“以房养老”一说,却不知其所以然。
当天下午,倪兆礼带老伴曹可一起听了“以房养老”课程。据讲课人介绍,“以房养老”是适应老龄化时代,推出的新型养老方式,即对老年人拥有的房产资源,尤其是预期的剩余价值,通过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融会,实现提前套现变现,为晚年生活引进稳定的现金流入。老两口一合计,儿子以后不打算回国,如果用这套房子养老,会带来足够的经济保障,遂向朱峰表示了意向。
朱峰却称,倪兆礼、曹可的年纪太大,在中安公司办理“以房养老”时间长,手续也繁琐,可以为二老介绍公司的合作单位火星时空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火星公司)。朱峰信誓旦旦地说:“这家公司的投资收益高,更划得来。”于是,经朱峰牵线,倪兆礼认识了火星公司的总经理赵海佳、副总经理杨平。据赵海佳介绍,火星公司是与日本合资的网络玩具公司,投资火星公司不仅可按30%按年返利,每月还另外给5万元生活费。见有这么多的利好,倪兆礼夫妇当即表示同意投资。
2015年4月28日,朱峰带来出资人柳文,与曹可签订了抵押合同,将曹可名下的房产办理了150万元的抵押借款。与此同时,曹可又与赵海佳签订借贷合同,抵押款150万元再借给火星公司。4月30日,柳文将150万元转入曹可的工行卡,曹可当场将第一个月利息6万元转给柳文,剩余144万元分别打入赵海佳及其员工祁旺的银行卡。按150万元本金计,火星公司每月支付柳文利息,另支付给曹可5万元养老费。
2015年8月初,火星公司未按期支付柳文利息。8月10日,柳文带人到倪兆礼、曹可居住的海淀区家中,声称倪兆礼夫妇已违约,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如不还本付息就收房。倪兆礼、曹可赶紧联系朱峰和赵海佳,两人答应尽快还款,却迟迟不见动静。8月15日,朱峰登门向倪兆礼夫妇解释,日本客户欠火星公司一大笔货款,正在兑账期,资金一时不能到位。听闻火星公司不能马上付款,倪兆礼慌了神:“欠柳文的利息怎么办啊?”
当天,朱峰提出再给其介绍某投资公司的万林,抵押借款还给柳文,把房子留住,抵押款的利息由火星公司偿付,赵海佳、杨平也表示同意。于是,朱峰和邬平介绍某投资公司出借资金,办理公证等手续后,万林将255万元转到曹可的工行卡。除归还柳文本金和违约金外,当月利息等14万元转入万林的银行卡。
2015年10月,万林带人上门对倪兆礼夫妇说,火星公司未付利息,责令倪兆礼夫妇立即还本付息,否则收房。倪兆礼紧急联系赵海佳、杨平,他们答应尽快还息,却不见动静。11月初,万林带人将倪兆礼夫妇赶出了海淀区的住房。
入局:十七位老人“以房养老”
2015年11月上旬,倪兆礼夫妇在美国的儿子得知海淀区的房产被人过户,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月2日,赵海佳被抓获归案,一起“以房养老”为名,诈骗十七位老人的惊人大案浮出水面。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郑战江老人,提及被骗的过程连连捶胸顿足。2015年初,自称中安公司联络员的汪进,向他推荐“以房养老”项目。因对方承诺每月利息0.7%,其决定投资该项目。之后,郑战江将其名下的八里庄房产抵押,获得借款120万元,合同等手续被火星公司的副总杨平拿走。2015年4月10日,杨平带郑战江到银行转给俞某等3人共110.48万元,还提现9.5万元,分给几个跑腿办事的人作为辛苦费。4月13日,郑战江收到3个月的利息2.1万元。次月,理财公司另一联络员打来电话,对他说再换一家抵押公司,带郑战江去了赵海佳的火星公司。5月28日,火星公司经办人转到他的工行卡100万元,他们带其到银行转给赵海佳等人后,银行卡仅剩6000元,是对前三个月利息的补充。
2015年11月13日,因火星公司未还本付息,郑战江被迫将八里庄房产以107万元的低价出售还债。
赵海佳案发后,时年76岁的盛敏报案称:2014年9月的一天,中安公司的业务员章某向他介绍“以房养老”项目,声称投资月收益5%。当年12月底,章某告诉盛敏换一家合作公司后,介绍他认识了火星公司的赵海佳。12月31日,火星公司拿走盛敏的房本、户口本。2015年3月初,章某让其到中信银行万达广场支行,在场的还有3名某投资公司的人员,让盛敏签订抵押合同,某投资公司作担保,从银行贷款97万元,给了火星公司的赵海佳。赵海佳承诺负责银行还款,并给其6%的收益。2015年6月,银行打电话说利息未还,盛敏找到赵海佳催他偿还银行欠息。6月24日,赵海佳给盛敏1万元的收益,并写了一张还款条,承诺偿还银行两个月的欠息。后银行又催盛敏还款,盛敏联系赵海佳,他总是一拖再拖。
被害人何庆年、李丽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被骗经历证明:2015年10月,何庆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朱峰。朱峰自我介绍是火星公司的股东,火星公司发展急需资金周转,想把他的房子抵押借款,钱给火星公司投资,期限一两个月,给20%的回报。经朱峰介绍,何庆年与老伴李丽跟火星公司总经理赵海佳、副总经理杨平见面。两人大谈火星公司的发展前景,赵海佳还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了何庆年。由朱峰带他办理手续,把李丽名下丰台区和义东里的两套房产,以及何庆年与女儿名下的北京市东城区房产进行抵押。所获借款除先行支付抵押公司的利息外,全部转到赵海佳提供的银行卡上。之后,火星公司未履行承诺,老两口不堪忍受被催债,在外租房居住,赵海佳、李某支付1.4万元房租便再无下文。
赵海佳被抓获后,向警方交代,2015年间,他伙同杨平与中安公司朱峰等人,假借国家“以房养老”项目的名义,诱骗被害人抵押名下房产高息借款,以投资北京火星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非法占有倪兆礼等十七名被害人房屋抵押款共计人民币2900余万元。警方还查明,火星时空网络科技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成立时注册资本10万元;2014年1月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赵海佳占股99.4%,2015年8月,赵海佳占股99.8%。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和数据处理等。
真相:负债累累肆意诈骗
1983年出生的赵海佳,仅有高中文化,是打网络游戏的高手。2013年5月,他看准网络游戏业的高回报率,在北京市注册了火星公司。初入商海,盈利不菲。为赚取更多的利润,2014年3月,他四处举债,进军上海等地设立分公司,由于摊子铺得太大,又缺乏管理经验,上海等地分公司很快关闭,他也负债累累。2015年3月,赵海佳经朋友牵线,认识了中安公司的客户经理金宇,金宇答应通过“以房抵押”的方式给火星公司融资。之后,中安公司的数名业务员,分别联系“以房养老”的老年人,通过抵押房产的方式,向多家投资公司借款,提供资金给火星公司以获取利息差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海佳诈骗案时,被告人赵海佳及其辩护人提出,赵海佳没有虚构“以房养老”项目,与被害人之间系借贷关系,没有诈骗故意。法院审理认为:赵海佳明知金宇等人为中安公司的“以房养老”项目联系客户,并与金宇等人商议将部分客户介绍至赵海佳的火星公司,办理与“以房养老”项目相类似的抵押、借款及公证等手续,并承诺支付给被害人利息及抵押借款所需利息。在此过程中,赵海佳对大部分被害人没有明示其办理的借款是“以房养老”项目,但被害人基于以上流程,对与赵海佳及其公司办理的业务理解为系“以房养老”项目亦在情理之中。赵海佳在明知公司已负债数千万元,且不具备盈利经营项目的情况下,虚构公司实力,在获取被害人抵押房产所得借款后,立即用于偿还债务,造成被害人的钱款不能归还。赵海佳具有骗取被害人钱款的主观故意及行为,故不论其是否与被害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及与被害人之间的借款是否名为“以房养老”,其均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赵海佳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庭审期间,辩护人还提出,赵海佳在整体行为中作用较小,起次要作用,且未挥霍财产。法院查明:赵海佳与金宇等中间人商议后,由中间人介绍被害人将钱款出借给火星公司,并多次以火星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赵海佳将借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及火星公司债务,被害人钱款的使用均得到赵海佳的确认,故赵海佳应对全部数额负责。赵海佳在联系中间人、以火星公司名义向被害人借款、使用被害人钱款等方面均起直接、主要作用,不属次要作用。因此,该辩护意见,法院也没有采纳。
2018年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海佳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9年3月22日,涉及此案的受害人之一汪琦的民事诉讼请求,因赵海佳犯罪的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而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