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新成立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玉溪市有关改革方案和事项。
玉溪日报记者 曾永洪 摄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应光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确保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会议指出,该实施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改革部署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提高认识、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督查,推动规划落地见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各项部署在我市形成生动实践。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两规则一细则”要求开展工作,推动市委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玉溪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总结》。会议强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攻坚力度,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坚定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玉溪实践,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聚焦涉农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聚焦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聚焦关键环节,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为玉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财政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充分释放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对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推进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教育改革发展基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教育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逐步形成具有玉溪特点的现代教育发展模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玉溪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玉溪日报记者:姜彬 李智林
编辑:王鹏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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