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推动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日前发布文件,正式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2019年度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审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并推荐上报。
02
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的机构,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
03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04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评审合格且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机构名称、地址、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05
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不超过该地区2018年度纳入火炬统计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的5%,超出名额推荐将不予受理。
06
请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附件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附件1),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3)复印件等。
联系人:刘祯,孙启新
电话:010-88656202,010-88656206
电子邮箱:liuz@ctp.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管理处,100045
接下来,我省科技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与部署会要求,结合本省孵化器情况,组织开展国家级孵化器的评审和推荐工作,预计在7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收集。
请有意愿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申报时间的要求,以省科技厅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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