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发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随之确定。自2019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13元,上限标准为23565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标准为4713元、23565元。
以最受关注的职工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按基数上限的最高缴费金额为5655.6元,其中个人缴纳1885.2元;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为867.12元,其中个人缴纳289.04元。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计算跟社平工资并无关系。涉及到社平工资的主要是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收入较高,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按照3倍社平工资缴纳,即基数上限;收入较低,未达到平均工资相应比例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数下限缴纳。
此外,还有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人才或职介机构参保,自己可以选择在上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大多数人也都倾向于选择下限。因此,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的变化主要影响收入较高、收入较低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此次调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下限标准由之前的40%调整到46%。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举是为了落实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低于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到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到位至60%。
而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对照旧的,确实有所下降。之前的缴费上限为25401元,下降了1836元。
此外,从今年7月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个险种都可以在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而不必像之前一样只能在三个固定档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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