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人社部门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材料取消目录》予以公布,决定对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进行了清理,取消47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其中,新增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港澳台人员就业证不用再提交;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无需再提交;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商事变更(备案)通知书等实现数据共享。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材料取消目录:
内容来源于:南方Plus,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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