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张某嫖完娼之后见财起意,顺走卖淫女3000元现金,第二天就被抓获归案,最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年12月某日晚,被告人张某在蓬安县城一家按摩店内嫖娼结束后,趁卖淫女何某不备,将其放在床头柜上的钱包中的3000元现金盗走,何某发觉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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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将所盗财物返还给了何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了盗窃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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