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2月12日凌晨3点左右,贵安新区交警夜巡行经贵安大道贵安互通立交桥上时,发现一辆贵B号牌的货车逆向停在路边,看到司机站在车旁,车辆既没打开警示应急车灯,也没在车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停车查看。
检查中,货车司机说自己的驾驶证忘记在家里了,并拿出了一张于今年11月18日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称自己就是处罚决定书上的被处罚人黄某。为核实货车司机的身份,民警对照处罚决定书上被处罚人信息,现场询问驾驶人黄某的具体出生年月,货车司机竟说不出。
原来,货车司机姓邓,尚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当天他驾货车由六盘水往中八方向行驶,因对路况不熟悉,便选择逆向行驶,被交警一举查获,同时,其驾驶的货车严重超载。
根据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其同时还有逆向行驶、超载的违法行为,邓某将受到合并处罚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7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