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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号,同城君以《业主举报置业公司为黑恶势力丽江这家大名鼎鼎的公司怎么啦》为题,登载了丽江金茂雪山语小区业主方卫强实名举报开发商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的举报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坚决支持实名举报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不除,人民不得安生”;“让垃圾企业曝光”;“大公司这样欺压业主不当利益,真的是非常恶劣的事情”;必须坚决查处,还丽江一片蓝天白云“。
按常理、按法律,被举报的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这个时候,就应该对举报人的举报,以及社会的关切作出一个说明。然而非常令人遗憾的是,该公丝毫不在乎社会关注,直到4月3号均为作出任何说明或解释,这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监督的不屑,对大众民意的践踏,资本的傲慢。
反而作出各种威胁的举动,举报人方卫强有没有受到威胁不得而知,但是作为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本地自媒体同城君却受到该企业的警告。
3月26号当天,该企业唐姓负责人就以“大公司养那么多法务干嘛”、“将企业(暗指同城君)干倒”相威胁,要求同城君将稿件“扯(撤)下来。
同城君作为一家敢作为敢担当的地方自媒体机构,诚然不会被这些毫无素养的、所谓500强企业的底层级管理人员所吓倒,我们只追求真相,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是不是黑恶势力?方卫强的举报是否属实?我们期待早日大白于天下。
同城君在今年曾先后两次(3月4号、3月29号)参加由市公安局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丽江市于2018年1月26日安排部署了专项斗争工作,专项斗争已经开展了一年零两个月,截止2019年3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犯罪集团4个、涉恶集团(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3起,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上升6.1个百分点,排名从2017年全省第12位升至2018年第9位。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表示,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对“警伞”毫不姑息,目前已对3名充当保护伞民警作出党纪政务处分,3名民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丽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市各个街道、主要路口,都拉有横幅、贴有标语,同城君作为地方互联网自媒体机构,也将积极配合市局安排,协同线下在线上掀起一股“扫黑除恶”舆论风暴,连同警方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
关于金茂业主方卫强举报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的四个方面的内容,1、出售侵占公共配套用房。2、阻挠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承认政府核准的业委会。3、生活用水用于施工用水。4、破坏安全设施。金茂作为被举报方,对这四点举报从3月26号刊发到现在已经过去8天,金茂均未作出任何正式回应,无论自己的官方平台还是通过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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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是否采取过“……采取谎言欺骗、弄虚作假、威胁恐吓、偷摸录音等手段……”、说过“……谁阻止他们接自来水管道就把工地上两百多工人喊出来将谁打死……”这样的话语,金茂置业表示沉默。
对业主的举报金茂丽江置业虽然表示沉默,但是对同城君的恐吓、威胁、反制却没有停止过。
3月26号,丽江某派出所居然要同城君写一份说明,为什么要刊载报道该黑恶势力举报?同城君的答复是:本站推送该文的目的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运动,本着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初衷,我站特刊发了此条信息。
一个基层派出所,质问媒体对扫黑除恶的报道目的,这是何居心呢?是上级领导的指示、还是金茂的指示?你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此疑问在合适的时候同城君将向有关方提出。
截至4月3号下午两点,同城君从古城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获悉,负责调查的区住建局和束河派出所对业主方卫强举报金茂置业涉黑事件,核查情况还未反馈。
但是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却将对同城君的诉讼材料递交到古城区人民法院,状告同城君名誉侵犯,要求同城君删除稿件、登载道歉信、赔偿损失,同城君于4月3号早上9点到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了沟通后表示,愿意立案,同城君以希望借此机会,宣传我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社会建设、普法工作。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500强企业,养那么多法务,从实力上讲把同城君干倒,好像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同城君也非常愿意成为那个击打石头的鸡蛋,无论成败,我相信法院的天平,对市民来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知识普及案列,什么是实名举报?什么是黑恶势力?什么是诬告?什么是民众关注?什么是资讯报道?什么是新媒体的职业操守?
同城君将全程直播该事件的走向,从立案,到法院传唤,到举证,到开庭,到辩论,到宣判,到执行,同城君可以删除稿件、登道歉信、赔钱,但是前提是:执行法院判决。
金茂项目,在丽江为丽江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母公司在全国有很多重大项目,可以说这些大公司的社会作用毋庸置疑,但是这些大公司的基层工作人员,往往觉得自己很牛X,法律是专门为他们家立的,律师是他们家养的,他们想干嘛就干嘛,对地方领导也是轻视和不尊敬,好像打个电话叫谁来谁就得来,往往就是这些没有涵养的人在毁坏一家大公司的企业形象,一不小心,涉黑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以金茂地产营销负责人唐某为例,他反复要求媒体要确凿无误,可是媒体跟他求证,他却不作任何回答,你自己的观点不说,你不为自己所工作的企业说话,难道你不回答,我就不报道了吗?同城君今天给他打电话,他来句“我不和你说”,本来之前还互相加了微信的,还沟通交流,现在却把我拉黑,你叫我怎么确凿无误?作为被举报的企业,你为自己辩解的能力都没有了吗?你以自己钱多、人多,欺负别人的能力倒是很有,你和恃强凌弱、践踏法律的黑社会有何区别呢?
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已经进驻云南,我将把3月26号的报道和今天(4月3号)的报道,一并发给督导组,希望业主举报开发商涉黑的事件孰是孰非,早日水落石出。(丽江洛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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