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以下16名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其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0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6人。
赶紧来看看都是谁?
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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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与车无缘
再也不能开车痛快兜风了
出门、上下班
挤公交或是走路骑车
是你唯一选择
更严重的是
万一你是靠驾驶为生
那只能选择转行了
你还需要知道的是,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上路或者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
如果驾驶员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情形一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情形二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人生没有返程票
为了自己和家人
请谨慎驾驶!
来源:巴彦淖尔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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