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吴绪坚)今天(6月6日),记者从藤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日前,两名男子因随意丢弃病死猪尸体,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5月31日晚上,藤县塘步镇政府及塘步镇南安派出所均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塘步镇南安村河口组,往河道丢弃病死猪。接到举报后,藤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及塘步镇人民政府、南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南安村村干部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联合调查。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共有4头死猪尸体被丢进河里。
同时,执法人员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这两名男子即塘步镇南安村猪贩子陈某,以及其雇佣的司机陈某某。经过藤县公安局和南安派出所的进一步调查及询问,陈某及陈某某主动承认了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教育,两人表示自愿纠正错误行为。由于天色已晚,加上河水水流急,两人只能暂时请来附近的船家,把4头死猪尸体用绳子拴住拖至河道中的小岛进行固定。次日上午,两人再雇员打捞起这4头病死猪,并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6月1日,当事人陈某(前一)及附近村民在浔江托洲附近水域打捞漂浮在水面的病死猪尸体。(藤县农业农村局供图)
据藤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涉事的陈某及陈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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