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一封来自徐州丰县某小学教师的绝笔信,引发舆论关注。在信开头,当事人李秀娟就公布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信息,随后详细描述了自己女儿的眼睛如何被弄伤,以及自己在找寻公道和带女儿求医的过程中,长期遭到有关方面不公正对待的过程。在信中,最令人感到心悸的是她被罗姓派出所副所长殴打、侮辱、断水的情形。
绝笔信传播开来之后,多家媒体联系上了声称要自杀的李秀娟夫妇,媒体报道显示:从声音来判断,李秀娟非常虚弱。随后的8月4日18点50分,李秀娟夫妇被警方找到。事件的发展方向得以暂时从死亡之路岔开,围观者也松了一口气。不过,对于外围关注者来说,一起在校学生打闹时的误伤事件,何以演化成被打伤学生家长发出绝笔信的局面,其过程颇为令人深思。
从李秀娟夫妇的绝笔信和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应来看,双方的叙述存在两套迥异的逻辑。在绝笔信中,李秀娟的重点是9岁的女儿眼睛被同学误伤后接近失明,他们夫妻于2018年7月携女儿去北京医院看病。在李秀娟看来,自己的做法通情达理,只是在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但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李秀娟先后遭到了拘留、围堵、监视和撤职。在信中,李秀娟悲愤地描述了丰县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破门而入、薅她的头发、扇她的耳光,以及在问询阶段用语言辱骂、不给水喝的经历。对于警察的暴力执法,李秀娟表示不能理解,也感到绝望。她在信的最后表示,自己只是希望这位副所长给“哪怕是一个道歉”。
而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应先以事发后的诊治结果来否认李秀娟女儿左眼失明与校园打闹的直接关系;之后,又称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要求未果。学校也曾多次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但均遭李秀娟拒绝。
对于拘留一事,徐州市教育局称,“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李秀娟侧重描述了拘留过程中受到的恶劣对待,而教育局则描述了李秀娟“要价过高”、寻衅滋事的做法。从各自的逻辑来看,他们都隐藏了一部分,也突出了一部分。不过,回到是什么导致了“绝笔信”这一点上,最重要的不仅仅是彼此的行为逻辑,而是具体的事实。因为,退一步说,就算李秀娟存在违法问题,她的基本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就算这位罗副所长是在按照规定进行执法,他的执法过程是否符合法律和规范?
李秀娟的女儿眼睛失明是不是因为被学生打闹误伤导致的,这个可以继续调查;李秀娟本人提出的赔偿是不是合理,公道自在人心。重点是,这些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李秀娟在派出所是否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是否遭到了殴打、辱骂和断水,则不是民事纠纷范畴,而是关乎公权力如何对待普通民众的核心命题。
这个问题教育局回应不了,最终还是需要徐州警方出面澄清,罗副所长的所作所为是否违规,如果违规,这是一次意外还是常态?公众对李秀娟遭遇的关注,最终目的还在于这一点。因为警方能否公正地对待李秀娟,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直接的信号:警方能否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