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率领执法检查组继续对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15日上午,张维宁副主任率领执法检查组分别对驻马店市泌阳金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润阳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旭升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区象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进行检查。
同时,检查组还派出暗访组,深入市区、城区、企业、农村、河流、施工工地等对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情况、水环境质量等进行了暗访。
5月13至15日,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驻马店市委、人大、政府及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畜牧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与五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代表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驻马店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张维宁副主任在检查过程中多次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以问题为导向,牢牢扛起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把生态环境搞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张维宁副主任指出,驻马店市委、政府、人大及各级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坚定的,能够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落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紧扣法条,带头严格按法律、条例办事,再接再励,更上层楼,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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