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1.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给予研发资助
对入库企业,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不设下限。
2. 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
企业可用科技创新券购买中介机构提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
3. 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其他优惠政策
1. 高新园区入驻
高新企业申请入驻政府认定的高新园区可享受一定比例租金补贴; 高新企业另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
的获批。
2. 招投标
高新企业产品在招投标方面有优先考虑的优势。
3. 保障性住房或房租补贴
高新企业(国高、市高)可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及条件
2.认定条件:
l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l I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II类知识产权5项以上;
l 近三年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
l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l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上年度总收入60%以上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l 科研人员(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上年度工作时长累计超过183天)占职工总数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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