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眼睛被无意伤害致残,有证据和证人 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女儿嘉嘉的同班同学李梓硕和秦子轩在放学列队期间发生冲突,李子硕衣服拉锁甩到我女儿的左眼,女儿当即蹲地大哭,同班岳同学急忙报告老师,常老师来到现场,要求两个男生给女儿道歉。
女儿走出校门哭着对我丈夫说:眼睛很疼。 我丈夫就问清原因后,带着孩子急忙跑到诊所,医生给开了眼药水和消炎药,孩子拿药回家后,刚到门口就大哭:妈妈我眼睛太疼了。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立即带着嘉嘉去找伤害她眼睛的同学,并要求住院彻查,你把我女儿眼睛弄坏的,你得负责。
我和丈夫认为:同学伤害嘉嘉的眼睛毕竟不是故意的,如果我们贸然要求赔偿,还有一些讹人的意味。我们没有这样做。几天后,嘉嘉说她的左眼视线模糊,我们立刻带嘉嘉到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联系了嘉嘉的班主任常老师,常老师还记得我女儿眼睛的事。
绝笔信女教师声明
两位同学的家长也表达了歉意,对我们说:先给孩子看病,该怎么治就怎么治。 丰县人民医院医生嘱咐我带孩子去徐州第一人民医院。徐州第一人民医院给出诊断:左眼视力0.1,左眼钝挫伤,外伤性瞳孔散大。2018年4月25日,常老师组织三方家长到校协调,对方家长愿意出共2000元一次性解决问题,我没有同意这个方案,第一次协调失败。 学校协调失败,我找了四个律师,律师暂不起诉,有录音,有证据。
走出实验小学后,我径直来到丰县歌风律师事务所找汪律师,律师叮嘱我固定证据,我又找到常永丽老师,我要求复印孩子承认伤害我女儿眼睛的书面材料,常老师称“材料找不到了”没有给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