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
可有人却反其道而行
为了一己私利,知法犯法
再次踏入法律的禁区
再次将自己推进“铁窗”
2019年5月28日,深圳交警再次在光明新区成功抓获“骗分牛”轩某。
为什么说是再次呢?
让我们将时间拨回2018年8月份
回顾一下轩某的首次“铁窗之旅”
第一步 广发小广告 引鱼上钩
2018年8月21日上午7时,黄某通过路边小广告与收购驾驶证分的轩某取得联系,并按照轩某的指示先去照相馆拍照,再将驾驶证转入深圳。
第二步 上演“失踪”戏码 骗分成功
随后,黄某按照轩某的指示到终端机处理交通违法,操作成功后,轩某“凭空消失”,黄某被骗11分!
8月22日,深圳交警接到黄某的报警
根据其提供的相关信息
交警利用大数据平台
迅速锁定轩某驾驶的车辆及住处
并将其抓获归案!
2018年8月22日,轩某因组织他人买卖驾驶证分被深圳交警以提供虚假证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时隔数月,他再次被送进“铁窗”
不知悔改的轩某在处罚结束后
竟依然做着骗取他人驾驶证分的买卖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
“骗分”的套路如出一辙
可还是有人陆续上当!
据轩某本人供述:
“骗分行业”主要以派发路面小广告、微信、QQ、贴吧等各大公众网络平台发布“高价收分广告”,一般广告以200元-500元不等的极高价格收购驾驶证分;
同时还会发布“分分都是钱,年年都能扣,闲置勿浪费”的诱导标语,诱导群众作出买卖驾驶证分的违法行为。
听到这样的广告语
多少人蠢蠢欲动想将驾驶分变现
殊不知,这就进了骗子的圈套!
步骤一:约卖分人员见面。
步骤二:以外地驾驶证无法进行交通违法处理为由,让卖分人员办理驾驶证外地转深圳手续。
步骤三:将卖分人员带至终端机等交通违法处理点,并陪同卖分人员操作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以不同理由将卖分人员支开后自行离开,以此达到骗扣分的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轩某已被深圳交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① 明确将买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②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
③ 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④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
而买卖驾照分的行为
不仅违背了这一本意
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我劝你要守法
驾驶证上的12分被扣完了,怎么办?
蜀黍给你指一条明路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蜀黍再次告诫广大市民
遵守交规,请依法销分!
买分者、卖分者、违法中介绝不纵容!
卖分人员也进“铁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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