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2019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19〕42号)要求,现将我区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生时间:
城区公办幼儿园与柳州市区同步招生,统一定在2019年6月8、9日(星期六、星期日);各镇公办幼儿园(含村级)、新兴公办幼儿园及全区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8、9日至8月中下旬。
二、
招生对象和条件:
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年满3周岁幼儿。
三、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收费要求。
四、
相关要求:
1.招收符合入园年龄规定的各年龄段适龄幼儿,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的幼儿(截至8月31日),各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入园需求。
2. 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违规设置特色班、兴趣班,不得擅自增加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3. 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推进阳光招生。各公办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办园条件,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要将基本情况、相关资质、新学期招生简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咨询电话等群众应当知晓的相关信息纳入园务公开范围,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 现将柳江区辖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公布在“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ujiang.gov.cn/公告栏,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进行监督。同时,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不要将子女送到非法举办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五、
监督电话:
0772—7260185(区教育局信访室)
0772—7221300(区教育局教育管理股)
附件:
1.柳江区公办及公建民营幼儿园名单(2019.5)
2. 柳江区已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通过2018年检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未通过2018年检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2019.5)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来源微柳江 转载请注明出处】
制作:韦 露
编辑:谢生杰
审核:刘 斌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