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沪卫计指导〔2018〕6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黄卫计家基[2018]4号)文件要求,加强本区卫生系统母婴设施配置和管理,满足群众对公共场所文明哺乳、婴幼儿照护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行业文明水平,黄浦卫健委于4月1日-12日,对辖区内部分三级、二级、社区医疗机构开展母婴设施建设情况督导。
督导组由委分管领导张燕尔副主任及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区卫生监所、区妇保所专家组成。督导围绕着医疗机构母婴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落实配置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通过督导,及时了解到母婴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以及所辖所属范围内医疗机构母婴设施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母婴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母婴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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