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拖延不履行还款义务,没有现钱可偿还,且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遇到这样的“老赖”可谓糟心。近日,神木法院就遇到这么一例案件,最后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多番努力下,案件峰回路转,被执行人以28只山羊抵债,申请人最终拿到了执行款。
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12月28日,被执行人孙某先后向申请执行人借款15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孙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多年催要未果后失望至极,于2018年初将孙某起诉至神木法院。2019年3月,经法院判决,要求孙某一次性向李某偿还所欠债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多次以没钱等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李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二庭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确认孙某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无现钱可偿还王某,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却没有就此作罢,而是决定转变工作思路,从孙某的其他财产寻求执行完毕的可能。
2019年6月初,执行法官再次通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前往法院协商解决纠纷,孙某到庭后表示自己曾前后向王某支付过部分利息,且自身目前只有4万元现金,确实无力偿还15万,希望王某能理解一下自己的现状和困境,将先前支付的利息算作部分本金,再用数头山羊抵除剩余债务。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王某念及往日情分大度让步,同意将先前的利息做本,且初步达成了以羊抵账的解决方案。
在承办法官和法警的陪同下,王某来到孙某家。双方当事人现场看羊、当场议价,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同意以28头山羊抵顶债务7万元,另给付现金4万元,一次性解决此事。随后,完成了现金和28头羊的交付,该案得以成功执结。(王剑伟 杨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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